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五、圣言里面有灵义,被称为内义
WH9.没有人能知道何为圣言的灵义或内义,除非他知道何为对应(2895,4322节)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,直至最小的事物,都对应于某种属灵事物,并由此表示它(1886-1889, 2987-3003, 3213-3227节)。
与属世事物相对应的属灵事物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自然界,以致它们无法被认出来(1887, 2395, 8920节)。几乎没有人知道神性之物在圣言中居于何处,尽管它就在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中,如今内义或灵义的存在不为人知(2899,4989节)。圣言的神秘元素正是它的内义或灵义所包含的东西,内义或灵义论述的是主,祂人身的荣耀,祂的国度和教会,而不是属世界的属世事物(4923节)。举例说明,在许多地方,若没有内义,预言部分是无法理解的,也没什么用(2608, 8020, 8398节)。例如,启示录中的“白马”表示什么(2760ff节)。赐给彼得的“天国钥匙”表示什么(参看创世记22章序言,9410节)。圣餐中的“肉”、“血”、“饼”和“酒”分别表示什么(8682节)。雅各对他的儿子们所作的预言表示什么(创世记49章;6306, 6333-6465节)。关于犹大和以色列的许多预言表示什么,这些预言并不符合这个民族,并且在字义上彼此不一致(6333, 6361, 6415, 6438, 6444节)。另外还有其它许多例子(2608节)。关于对应的说明,可参看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87-115, 303-310节)。
关于总体上圣言的内义或灵义(1767-1777, 1869-1879节)。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一个内义(1143, 1984, 2135, 2333, 2395, 2495, 2619)。这些观念虽未显明于字义,但仍包含在字义之中(4442节)。
1049.启17:6.“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”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,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。这从“女人”、“喝醉”和“圣徒的血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女人”是指“巴比伦”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,如前所述(AE 1042节);“喝醉”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(对此,参看AE 376f, 1035节);“圣徒的血”是指神性真理,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,因为它暗示着流血。“血”表示神性真理(可参看AE 30, 328a—329, 476, 748节),“流血”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(AE 329f,g节)。经上说“圣徒的血”,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,是圣言的神性真理,还因为“圣徒”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,而是指圣物;圣言的属灵意义,即灵义没有人、地方或时间的观念;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。
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,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,如此处,经上说:“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,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。”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,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;然而,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,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,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。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,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,或推断出来: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,因为它崇拜圣徒,甚至直到偶像崇拜,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,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。这清楚表明,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,相反,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;也就是说,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,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;因为他们通过歪曲、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;众所周知,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。
(关于亵渎续)
前面说过,最严重的那种亵渎,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,并在生活上被确认,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,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,却仍生活邪恶时。然而,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,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。原因在于,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,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;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,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。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,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,就能亵渎它,但不能亵渎前者。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,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,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;在成年之前,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,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。在此之前,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,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;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,因而不能被亵渎。
总之,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、所说、所行的,加上意愿的同意,就都属于他的生命,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;它若是神圣的,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。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,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,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;因此,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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